2009赛季韩国K联赛从14支球队扩军为15支球队,采取双循环得分制,每场比赛胜方得3分,负方0分,平局双方各得1分。如果两队或多队积分相同,按照净胜球来确定最终排名。
常规赛结束后联赛头6名需进行六强赛,第3名和第6名、第4名和第5名之间在排名较高一队的主场打单场淘汰赛(若打平需加时,加时再打平则进行点球大战);两场比赛的胜者在排名较高一队的主场再进行单场淘汰赛,胜利的球队作客与联赛排名第2的球队进行单场淘汰赛争夺该赛季的决赛权,第二名拥有主场优势;最终获得胜利的球队与常规赛第1名进行两回合争冠赛,以决定该赛季的真正冠军归属。
联赛前3名(注:经过附加赛排定的前3名)可参加下个赛季亚洲冠军杯,K联赛不设降级制度。
该赛季的足总杯冠军可参加下个赛季亚洲冠军杯,如果冠军已获得亚冠参赛资格,则由亚军递补,如果亚军也获得亚冠资格,则联赛第4名(注:经过附加赛排定的第4名)参加下个赛季的亚洲冠军杯。